1、凭借阅证借书,借阅证仅限本人使用,借书手续不得代办。借阅证应妥善保存。如遗失,须立即到图书馆办理挂失,并将所借书刊还清,待补发新证。如不及时挂失,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。学生在离校前须交回借阅证并还清所借图书。 2、学生借阅图书总数为2册,借期为20天,到期可办理续借手续。借出书刊本馆如有特殊需要可随时索回。借书时间为每个工作日8:30~17:00。 3、保持馆内安静整洁;不得在馆内谈笑、喧哗、吃零食、乱扔纸屑;禁止吸烟和随地吐痰;自觉关闭通讯工具。 4、借书时,首先应检查图书有无缺损,如有缺损应交管理员验证、盖章。借阅书刊应当爱护,不得毁损(如撕页、划线、写字、污迹等)。如有污损等违章行为,按书价50%~200%酌情予以赔偿。 5、遵守图书借阅规定,按时还书,逾期罚款。罚款按每本书0.1元/天计算。借阅书刊如有遗失,必须在借期内办理赔偿手续;超过借期未办理者,先按逾期天数处理后再予以罚款。读者遗失图书,按书价2~5倍赔偿。 6、未办理借书手续,无论用何种方式将图书带出书库,均以盗窃书刊论处。凡有盗窃书刊者,均按图书原价的10倍给予罚款,并报请学校相关部门给予纪律处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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