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年11月江苏省教育厅发文:关于做好中小学教育装备产品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督工作的通知。这是在巩固中小学图书馆(室)图书审查清理专项行动成果的基础上,重视和加强学校图书馆意识形态工作,加快中小学图书馆(室)建设与应用的长效机制。
我校结合本校实际,积极开展自查自清工作,现将相关要求和做法公布如下:
1.图书馆管理员首先自查自清,严格按照教育部《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》,逐本检查、清理。
2.学校成立专门委员会,由分管校领导、部门领导、学科组长、教师代表、家长代表组成,对校园图书进行监督检查,并对不适宜图书进行甄选、剔除。
3.学校聘请校外专家领导到校指导工作。
4.学校随时做好接受上级部门、省市装备中心专家领导的监督检查,工作指导。
常州市清潭中学图书馆
2021.6.2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