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读者借阅本馆书刊,出现图书、期刊污损、撕剪、圈点、批注和遗失情况必须赔偿。
2.赔偿方法:
(1) 以相同版本的新书赔偿,不得以其它图书抵充
(2)以书刊原价赔偿。
3.注销范围:
(1) 陈旧、失去使用价值、复本过多、长期不流通、内容重复、破损严重残破无法修复、过时的书刊。
(2)师生遗失书刊赔偿后需出据凭证。
(3)注销图书必须有主管领导、校产管理员、会计处审核,并同时削减固定资产账,使账、物相符。
常州市教育局二0一二年三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