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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“生命之水”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
 
发布时间:2016-04-01   点击:   来源:本站原创   录入者:王泽

各团支部、中队:

为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,积极提倡城乡节约用水,在广大青少年学生中增强创新创业意识、节水爱水意识、水资源保护意识,结合市教育局、市水利局、团市委有关“生命之水”主题教育活动相关通知,结合我校实际开展此次活动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活动内容

1.“生命之水”主题书法比赛

书法作品要求:(1)内容应围绕“生命之水”主题书写,健康向上,有内涵,充分体现青少年学生应有的特色与精神面貌,展现对水的热爱之情;(2)每幅作品字数不限;(3)书法作品字体不限,纸张种类不限,硬软笔书法作品均可。硬笔书法纸张大小为A4纸(尺寸:21cm×28.5cm);软笔书法纸张大小为四尺(69cm×138cm)以内;(4)各精选不超过2幅作品,每幅作品后粘贴作者相关信息(见表格)。

2.“水·家乡·生活”主题摄影比赛

摄影作品要求:(1)紧扣主题,真实生动,具有较为深刻的寓意和鲜明的时代气息;(2)单幅、组照均可,彩色、黑白不限,数码、胶片不限;(3)作品必须为原创,参赛作品统一冲印为7寸,不装裱(组照请统一贴在A4卡纸上),不退稿,同时提供电子文本或底片;(4)各精选不超过2件(组)作品每幅作品后粘贴作者相关信息(见表格)。

3.“生命之水”主题绘画比赛

绘画画种不限,表现形式不限,要求通过绘画,提高公众的节水、爱水、护水意识,纸张大小统一为4开(尺寸:54CM×38CM)。各精选不超过2件(组)作品每幅作品后粘贴作者相关信息(见表格)。

二、奖励办法

活动设一、二、三等奖若干名,一等奖作品报送参加市教育局参评

三、有关要求和说明

1.各支部、中队高度重视、精心组织,认真开展本活动

2.作品报送上报截至时间:422

    3.学校干部交流群:328489277;联系人:团委王泽
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清潭中学团委、少先队大队部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6.4.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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