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党员民主评议方案,经党员测评、支部推荐、听取各方面建议和意见,拟评定下列同志为“优秀”等次,现予公示。
叶 青、朱逸之、陈茹吉、史爱民、钱旭东、王相怡、张亚明、王建兵、沃晶晶、陈 琳、王 泽
包志英、张丽丽、杨艳华、顾 玮、薛 丹、谢 峰、莫 英、翟惠琴、戴炜杰、张唯敏、刘 倩
张曦文、王 云、施海英
其余同志被评定为“合格”等次。
公示期为2016年1月18日-1月24日。在此期间,如有意见和建议,请向党总支反映。
中共常州市清潭中学总支部委员会
2016年1月18日